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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4
浏览量:18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珠海市斗门区皇妹啤酒厂位于井岸镇工业大道地块
占地面积:18740.11m2
地理位置: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207号
土地使用权人:珠海市斗门区皇妹啤酒厂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荒山、空地
未来规划: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和道路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采样单位及检测单位: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东绿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期间项目暂停,并于2024年9月重启调查。根据2024年9月调查情况,地块现状为荒山和空地。地块2003年以前为荒山,而后开始建设工业厂房,2003-2011年东部厂房用于斗门县啤酒厂纸箱加工和仓库使用。2013年西北部厂房开始扩建并陆续出租给第三方企业,2014-2017年北部东面厂房租赁给珠海广昊商行用于超市日杂饮料仓库使用,2016-2019年北部西面厂房租赁给珠海市仙乐饮品有限公司用于加工大瓶装自来水和仓库使用,2019-2024年北部东面厂房租赁给珠海市渔品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于仓库、办公和产品简单分装使用,2020年至今北部和西北部厂房为珠海市斗门皇妹纸业制品有限公司用于纸箱加工和仓库使用,2014-2024年西南部厂房为珠海市同益制药有限公司用作燃油锅炉房使用。2024年8月地块内原有厂房均已拆除。地块内现状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历史上潜在污染源为纸箱加工等机械设备维护使用过程中和同益制药公司柴油储罐发生泄漏可能产生的石油烃(C10-C40)。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北侧相邻地块一直为珠海斗门皇妹纸业制品有限公司厂房;东侧相邻地块以前为斗门县包装材料厂土地,已停产闲置近20年,现为珠海市渔品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东南侧相邻地块以前为斗门县石料厂土地,已停产近20年,后出租给汇利驾校作训练场使用,2018年至今为空置状态;南侧相邻地块一直为荒山;西侧和西南侧相邻地块一直为荒山,西北侧相邻地块一直为珠海市同益制药有限公司厂房。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无其他重点工业企业分布,相邻地块外工业企业与本调查地块相距较远,且地块内地势较高,结合地块邻近污染源分析结果可知,地块周边相邻污染源及周边500m范围内工业企业活动产生的污染不会通过大气沉降、废水扩散等途径迁移到本调查地块,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根据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地块内车间厂房、同益制药锅炉房及柴油储罐区域。地块关注的特征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主要的潜在污染途径包括:①污染物遗撒和渗漏引起的水平和垂直迁移造成的污染;②土壤中挥发性污染物的再扩散;③地下水污染扩散。因此地块为疑似污染地块,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9月11-13日和9月26日,在地块内设置9个土壤监测点位,在地块外设置2个土壤对照点位(SD01、SD02),共计采集土壤样品26个。
土壤监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和2项理化性质(pH值、水分)及1项特征污染物项目(石油烃(C10-C40)),共计48项检测指标。本地块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2024年9月26日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常规因子9项(pH、浑浊度+7项重金属)及1项特征污染物项目(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共10项。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①地块内S03点位的2个土壤样品的砷超筛选值,最大超筛选值倍数为8倍。除砷外,其他样品所检测指标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
②地块内3个地下水监测点的浑浊度超筛选值,最大超筛选值倍数为21.67倍,其他地下水所检测指标的检出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和风险筛选值要求。
2025年3月4日对S03点位开展土壤异常点位排查,共布设5个点位,每个点位采集5个样品,共采集25个土壤样品。根据监测结果,邻近S03点位的T01点位的2个土壤样品的砷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但未超出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除砷超筛选值外,其他检测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S03和T01这2个点位的砷超出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但未超出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最大超标倍数为8倍。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出现超筛选值的项目为浑浊度,最大超筛选值倍数为21.67倍。除浑浊度超风险筛选值外,其他各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风险筛选值。地块所在区域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和生活用水,不存在地下水污染物迁移到未来地块敏感人群的暴露途径。不会对未来地块敏感人群健康和周边水体产生风险。
综上,调查地块内S03和T01点位的砷超出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但未超出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其他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中化学污染物均无超筛选值情况,符合工业用地和道路用地要求,但不符合居住用地要求。将超第一类用地但未超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区域范围内的土壤进行管控,该范围内用地不得规划为居住用地等。在今后地块开发过程中调整地块内用地的规划用途,该区域范围不规划为居住用地等第一类用地的前提下,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和道路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土地使用权人:珠海市斗门区皇妹啤酒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工15916236803
调查单位: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工13874800640